A.  投資移民

聯邦投資移民方案

  定義

加拿大希望藉由擁有豐富商業管理經驗及擁有至少 CDN$800,000 資產證明的經商人士到加拿大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且願意於移民審核通過後投資 CDN$400,000 於加拿大政府的投資計劃上 。

特色

•  基本資格 - 無學歷、年齡、語言及職業類別的要求。

•  免面談 - 除非特殊背景,否則均不須面談。

•  為最優先審理的移民種類 - 加拿大投資移民是加拿大所有移民類別中最優先審理的移民種類。

•  投資方案完全由政府所擔保 - 加拿大的投資移民方案,是由加拿大政府所設立的一項商業移民政策,投資者的權益及資金 100% 受加拿大政府的擔保,無任何風險。

•  確定審核通過後才匯投資方案 - 在獲得移民局審核通過後,核發移民簽證前才需支付投資方案,且是由申請人直接匯入加國指定銀行個人專屬投資帳號,不經由第三者,並且不需再支付任何擔保金或手續費。

•  最低成本 - 由加拿大政府所設立的投資方案與其他國家的方案相比,是金額最低的投資移民計劃。  

條件

如果您有意申請加拿大的投資移民 ,則 申請者必須具備有 ( 一 ) 商業管理經驗 及 ( 二 ) 80 萬加幣的資產證明 外, ( 三 ) 以及願意投資一部份的資金在加拿大政府的投資計劃上。此三項條件詳細說明如下:

(一)商業管理經驗 (申請者於提出移民申請前五年中,至少須有兩年成功的管理經驗), 對象分為二種 :

•  公司負責人、合夥人、股東 - 即經營管理一家合格的企業,並擁有該企業之部份股權。所謂合格的企業不是指以利益、紅利或資本利得等方式來獲取投資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企業。 如果您是 以公司負責人 、合夥人或股東 的身份辦理投資移民,則有 公司規模的要求 ,公司規模的要求如下方圖表所示,下方圖表是移民局依照申請者持有股份比例來規定企業規模的全職員工人數、全年營業額、全年淨收益及年度淨資產,其中四項條件達到任二個條件即可 ,且必須在提出申請前五個年度中,至少需有二個年度符合標準 。

 

股 份 比 例

股  份
(Attribute)

100%

50%

20%

全職員工人數
(Employment)

2

4

10

全年營業額
(Sales)

加幣 50 萬

加幣 100 萬

加幣 250 萬

全年淨收益
(Net Income)

加幣 5 萬

加幣 10 萬

加幣 25 萬

年度淨資產
(Equity)

加幣 12 萬 5 仟

加幣 25 萬

加幣 62 萬 5 仟

2. 公司主管階層(如經理、主任、科長、股長 …… 等) - 在一個企業中任職管理階層,且至少管理五位全職員工。 申請者如果為 公司之主管階層 則無公司規模之要求 ,只需證明管理至少 5 位全職員工即可 。

(二)資產證明

如果您要申請加拿大的商業移民則需合法擁有 加幣 80 萬 的資產 證明(資產證明的計算方式包括主申請人及配偶名下國內外之銀行存款、不動產、股票、基金、債券及公司資產等所有資產都可列入計算)。

•  申請人必須舉證或提出資產之合法性。

•  經由繼承或贈與所獲得之資產也可納入。

(三)願意投資加幣 40 萬於加拿大政府的投資計劃

自投資金額匯入加拿大聯邦政府指定的國庫帳號起開始計算,投資年限為期五年,五年投資年限到期後,無息償還本金。該投資亦容許以貸款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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