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程度 Education ( 滿分為 25 分 ) |
具有碩、博士學位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7 年全職教育者 ) |
25 |
雙學士學位或具有三專學歷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5 年全職教育者 ) |
22 |
二年以上的學士學位、二專及五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4 年全職教育者 ) |
20 |
一年的學士學位、一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3 年全職教育者 ) |
15 |
一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2 年全職教育者 ) |
12 |
完成高中或高職學業 |
5 |
語言能力 Language Ability ( 滿分為 24 分 ) |
第一種官方語言
- 英文 (IELTS)
( 共 16 分 )
|
流利程度 ( 說讀寫各項達 6.5 級以上及聽 7.5 級以上 ) |
4 |
中等程度 ( 說聽寫各項達 5.5 級以上及讀 5 級以上 ) |
2 |
基本程度 ( 說寫各項達 4 級以上、聽 4.5 級以上及讀 3.5 級以上 ) |
1 |
困難程度 ( 說寫未達 4 級、聽未達 4.5 級及讀未達 3.5 級 ) |
0 |
第二種官方語言
- 法文 (TEF)
( 共 8 分 )
|
流利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5 級以上 ) |
2 |
中等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4 級以上 ) |
2 |
基本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3 級以上 ) |
1 |
困難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未達 3 級以上 ) |
0 |
工作經驗 Work Experience ( 滿分為 21 分 ) |
累積經驗年數 |
4 年 ( 含以上 ) |
21 |
3 年 |
19 |
2 年 |
17 |
1 年 |
15 |
年齡 Age ( 滿分為 10 分 ) |
21 至 49 歲者可獲滿分 10 分 ( 每差一歲扣 2 分 ) |
10 |
就業安排 Employment Arrangement ( 滿分為 10 分 ) |
目前在加國持續工作:且這工作在提出技術移民申請時有 12 個月之有效期限,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
10 |
目前在加國持有 HRSDC 之確認信函或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或國際公約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之條件工作者: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
目前沒有在加國工作者:必須有 HRSDC 之正式聘僱准許信函,且您的工作必須是符合境內執照許可規定,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
個人適應能力 Adaptability ( 滿分為 10 分 ) |
配偶的教育程度 |
碩、博士學歷 ( 並至少有 17 年全職教育者 ) |
5 |
學士學位、三專、二專、五專 ( 並至少有 14 年全職教育者 ) |
4 |
一專 ( 並至少有 12 年全職教育者 ) |
3 |
申請人或配偶有 在加國居住 且 具有公民或居民身份 的親戚
( 親戚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姊妹、伯叔姑舅姨、甥姪兒女等 ) |
5 |
申請人或配偶在加國有二年以上求學經驗 ( 需專科以上 ) |
5 |
申請人或配偶在加國有一年以上經工作簽證核發後之全職工作經驗 |
5 |
申請者有獲得就業安排者 |
5 |
IELTS( 雅思 ) 考試為加拿大政府所承認的官方英文語言鑑定考試,有意申請技術移民者建議必須參加此項考試,並取得足夠之成績。 IELTS 考試分為學術組及一般組兩種,技術移民申請者可參加 一般組 考試。在台灣的 IELTS 考試有兩個主辦單位:一是英國文化協會 (British Council) ,另一個是澳洲國際文教中心 (IDP) ,而這兩個考試單位基本上每個月均會舉辦考試,於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地亦均設有考場,報名時間通常於考試日期前 1-2 個月左右便會開放受理。申請者若成績不理想,隨時可再報考下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