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移民之計分標準

共分六大評分項目 ( 滿分為 100 分,最低門檻為 67 分 ) :

•  教育程度 Education ( 滿分為 25 分 )

具有碩、博士學位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7 年全職教育者 )

25

雙學士學位或具有三專學歷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5 年全職教育者 )

22

二年以上的學士學位、二專及五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4 年全職教育者 )

20

一年的學士學位、一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3 年全職教育者 )

15

一專及專業訓練證書 ( 並至少有 12 年全職教育者 )

12

完成高中或高職學業

5

•  語言能力 Language Ability ( 滿分為 24 分 )

第一種官方語言
- 英文 (IELTS)
( 共 16 分 )

流利程度 ( 說讀寫各項達 6.5 級以上及聽 7.5 級以上 )

4

中等程度 ( 說聽寫各項達 5.5 級以上及讀 5 級以上 )

2

基本程度 ( 說寫各項達 4 級以上、聽 4.5 級以上及讀 3.5 級以上 )

1

困難程度 ( 說寫未達 4 級、聽未達 4.5 級及讀未達 3.5 級 )

0

第二種官方語言
- 法文 (TEF)
( 共 8 分 )

流利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5 級以上 )

2

中等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4 級以上 )

2

基本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達 TEF 3 級以上 )

1

困難程度 ( 聽讀說寫各項能力未達 3 級以上 )

0

•  工作經驗 Work Experience ( 滿分為 21 分 )

累積經驗年數

4 年 ( 含以上 )

21

3 年

19

2 年

17

1 年

15

•  年齡 Age ( 滿分為 10 分 )

21 至 49 歲者可獲滿分 10 分 ( 每差一歲扣 2 分 )

10

•  就業安排 Employment Arrangement ( 滿分為 10 分 )

目前在加國持續工作:且這工作在提出技術移民申請時有 12 個月之有效期限,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10

目前在加國持有 HRSDC 之確認信函或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或國際公約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之條件工作者: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目前沒有在加國工作者:必須有 HRSDC 之正式聘僱准許信函,且您的工作必須是符合境內執照許可規定,並您的雇主必須證明將來這工作聘僱仍是有效的

•  個人適應能力 Adaptability ( 滿分為 10 分 )

配偶的教育程度

碩、博士學歷 ( 並至少有 17 年全職教育者 )

5

學士學位、三專、二專、五專 ( 並至少有 14 年全職教育者 )

4

一專 ( 並至少有 12 年全職教育者 )

3

申請人或配偶有 在加國居住 具有公民或居民身份 的親戚

( 親戚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姊妹、伯叔姑舅姨、甥姪兒女等 )

5

申請人或配偶在加國有二年以上求學經驗 ( 需專科以上 )

5

申請人或配偶在加國有一年以上經工作簽證核發後之全職工作經驗

5

申請者有獲得就業安排者

5

IELTS( 雅思 ) 考試

IELTS( 雅思 ) 考試為加拿大政府所承認的官方英文語言鑑定考試,有意申請技術移民者建議必須參加此項考試,並取得足夠之成績。 IELTS 考試分為學術組及一般組兩種,技術移民申請者可參加 一般組 考試。在台灣的 IELTS 考試有兩個主辦單位:一是英國文化協會 (British Council) ,另一個是澳洲國際文教中心 (IDP) ,而這兩個考試單位基本上每個月均會舉辦考試,於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地亦均設有考場,報名時間通常於考試日期前 1-2 個月左右便會開放受理。申請者若成績不理想,隨時可再報考下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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